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土地使用权缴纳契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因此,土地储备中心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承受人需要支付契税. 问:对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土地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流转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13〕97号)规定,对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土地,凡未使用的,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凡发生出租行为的,应按规定征收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