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面积:截至3月底,系统中显示未按期动工一年以上、疑似闲置土地的面积为170.9万亩(年初199万亩)。 闲置土地总量较少的省份有:天津、兵团、上海、黑龙江、浙江等。 闲置土地原因 1.政府原因: 包括:“毛地出让”、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