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计入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般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发生的费用,可以计入开发成本科目! 借:开发成本 贷:货币资金或其他科目 值得一听的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不是土地出让收入的一部分,不应计入契税的计税依据。契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成交价为依据。 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具体实施单位各地不一致,如建设局,开发区,财政局,农村乡镇等等)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一项费用,一般按新建,扩建,改建的面积作为征收基数,每平方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