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的垃圾处理费计税依据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居民获得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所应支付的费用. 2002年6月,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 其中明确规定了建立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根据本通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可按户数或居民数收取. 为充分体现生产者付费原则,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通知要求有资质的城市可按城市生活垃圾量收取费用. 目前各地区对居民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方式主要是两种:一种是将垃圾处理费附征于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