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企业家沈先生在北京有一处楼房,在老家保定有一处楼房。沈先生有一女,但晚年一直在保定由保姆韩女士照料。沈先生立有遗嘱,北京的楼房由女儿继承,但其在保定居住的楼房以及房内所有生活物品均赠予给保姆韩女士。那么,沈先生女儿取得楼房物权的时间与韩女士是一样的吗?请留心《民法典》的重大变化。 法律条文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法律由来 本条规定来源于《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细心地读者会发现:《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删除了《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