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忘记作废怎么先做帐再冲? 答:忘记作废的发票,也应该作为正常发票先如实申报交税,然后再走冲红程序。 冲红的适用依据是国税发〔2007〕18号文,不得擅自冲红,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的程序来办: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