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扣税凭证及账务处理? 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进口货物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 (3)取得收购凭证或普通发票。 (4)取得运费结算单据。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只能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税额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率为6%或4%,因此只能按6%或4%来抵扣进项税。如果一般纳税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