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开办公费? 答:销售方开具发票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不得开具"办公用品"、"食品"等汇总性、模糊性名称; 企业收到的标注以上名称的发票不得作为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 销售方开具发票,需要开具发票销货清单的,必须在税控系统里开具,否则不得作为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 如果购买方购买的商品种类多,必须凭借购物清单或者小票的,销售方可以开具办公用品、食品等模糊性名称,并开具购物清单或者小票; 作为商品或者劳务购买方,取得相应的普通发票时,一定要分情况对待,不要一味说不可以.取得品名为办公用品、食品等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