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可以多贷多借吗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由此看来,一笔经济业务,只要对应关系清楚,填制记帐凭证时,发生多借多贷,是可以的. 而且现在基础会计教材上也将"多借多贷"作为一种类型. 如:复合会计分录是指涉及到两个以上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账户对应关系可以是一借多贷,一贷多借和多借多贷,但为了保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晰性,一般不宜编制多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