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主要情形 修订草案明确列举了性别歧视的主要情形,包括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限定男性或规定男性优先,询问或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以及意愿,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将限制婚姻、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以及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等。 针对就业性别歧视,修订草案新增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限定男性或规定男性优先 ●询问或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以及意愿●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将限制婚姻、生育以及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