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谷种销售时免征增值税的业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4号)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谷种属于农业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