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买方开错发票后怎么处理 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什么是作废条件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所称作废条件: 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➁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➂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