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的会计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版)应用指南》有关科目及账务处理的规定,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一般地,委托贷款是指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发放委托贷款的企业通过"1303委托贷款"核算委托贷款. 会计处理方面:《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按期计提利息.但是如果应收利息到期未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将已确认的利息收入予以冲回,并在备查簿中登记冲回的利息金额. 以后收回已冲减利息收入的利息时,冲减委托贷款本金;只有待本金能够收回时,才能确认委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