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过期报废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经营当中,可能会出现产生过期报废。本文对产品过期报废的税务、会计处理进项分析。 增值税: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产品过期报废,并不属于增值税所称“非正常损失”,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税〔2016〕36号等文件,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产品过期报废,不属于“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不在上述“非正常损失”界定范围之内,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专项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