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考察费可以在税前列支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合法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还要真实性、相关性资料。公司发生出国考察支出,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