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渝水法院审结了一起无资质承包清淤工程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案件,被告人罗某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20年1月份,被告人罗某在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作业总承包资质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承接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新余市两江黑臭水体整治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中地集团项目部)负责作业的新余市“两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中贯早江赣西东大道箱涵清淤工程。 2020年3月份,被告人罗某接到中地集团项目部允许开工的通知后,通过严某招收无相关资质并且均已超过55周岁的李某、李某某、傅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