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就是人,民法上称为自然人。人是血肉之躯,无法逃脱生死命运。有的人逃了消失了,TA的生死无人知道,但与其有各种关系的人,则还维系着这种不稳定的关系。 民法上因此引入了宣告死亡制度,以解决这种悬而未决的问题。 一、宣告死亡制度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宣告死亡的两种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第四十六条 【宣告死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