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开具发票之后作废怎么办? 答:一般需要要看是因为什么情况需要作废: 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发票已跨月或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如下: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