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公司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居左,现行公司法居右,要点解析居下。左栏条文加粗为增加的内容,下划线的为修改、表述变动的内容;右栏条文加删除线部分为删除内容,加下划线为被修改、移动或表述变动内容。 第九十一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重点解读】本条是关于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由他人继承。股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