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再继续 2、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范围再扩大 3、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再扩大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