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减免吗? 可以享受地方教育附加税和教育附加的减免。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第一条规定: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