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一、非国有性质的企业,"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合理性确认原则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劳务派遣人员 (一)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二)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