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平等原则,又称为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具体地说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平等的人格,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旨,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民法总则》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区别《民法通则》第三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自《民法通则》首次确立平等原则,我国的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全部民事法律均在总则部分宣示维护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人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