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让售会计处理 (一)会计确认应收账款作为一种财务资产,其让售必须满足FASB第125号公告规定的三个标准: 1、让售方放弃对应收账款未来经济利益的控制; 2、被让售方既可以是固定的受让人,也可以是有资格作为专业主体的机构(如信贷机构).无论何者将其进行抵押或交换企业都无约束的权力; 3、通过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让售方不再保留下列权力:在应收账款到期前,以相同的条件以及固定的或可固定的价格重新购入或赎回账款.; (二)会计处理应收账款让售,其购买方即金融机构要承担收取应收账款的风险,承担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