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应收账款质押属担保物权中的普通债权权利质押 应收账款转让属债权让与 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融资从属的担保方式,在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基础上可以开展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多种银行融资业务。 而应收账款转让本身即为融资 根据《物权法》第228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而根据《合同法》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的区别相关阅读 应收账款质押风险转移怎么做分录? 如果是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