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如下: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规定。 一、本条规定了施工合同中的一些主要内容,其中工程范围、工程质量是施工合同的必备条款。 二、本条属于任意性规范,是否具备上述内容,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般来说,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应当认定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