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消费品投资如何税务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的规定,企业以自产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货物.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 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而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