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是利润总额吗? 答:不一定,利润表的利润总额是计税基数,还要看看你们有没有纳税调整项; 应纳税所得额,不一定就是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除非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没有纳税调增或调减数据。 当然这种假设一般是不现实的。 现实工作中业务招待费,税法规定只能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还有广告宣传费,税前抵扣额不能超过当年销售的15%(超过部分可在以后年度结转。 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就要求会计人员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进行纳税调整(调增或调减),以便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