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的项目 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社会保险费: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