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超出核定税额是否补缴税款? 【问题】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2009年度全年实际应纳税额超出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应如何处理,是否需要补缴税款?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纳税人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实际经营额或实际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