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猥亵,通常人们的的想象中立刻会出现一个画面:一个强壮且猥琐的男子,猥亵一个拼命呼救的弱女子。如果某男子声称自己被某女子猥亵,周围的人估计都会笑他“得了便宜还卖乖”。 在我国,男性群体是否可以成为被猥亵的对象,一直处于广泛争议之中,但“猥亵男性”的行为确实是存在的。曾因法律空白,成年男性遭受猥亵或性侵害却得不到有效保护的案例时有发生。如2010年9月,我国首例男性被“强*”追究刑责案中,北京朝阳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将42岁男保安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再如2014年9月19日,媒体报道重庆合川区一男子深夜被另一男子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