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未扣损失以后年度能否再补扣? A公司于2008年1月购入一台生产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该设备型号不符合公司产品生产要求,于是重新购买了新型设备,并将原设备低价转让,转让损失100万元.企业进行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财务人员按税务师事务所的建议作了纳税调增处理,当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事后经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得知,并非全部资产损失都要报批扣除.那么,A公司2008年该部分损失还能扣除并申请退回多缴的所得税吗?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