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业务如何记账 根据国税发【2009】91号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以拆迁补偿协议、签收单据及被拆迁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详细资料作为其税前扣除的凭证,主要有: (1)拆迁补偿合同或协议; (2)被拆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被拆迁人签收拆迁款的拆迁收据; (4)支付被拆迁人拆迁补偿费的银行单据; (5)其他相关资料。 因此,在实务工作中,我们应该依据以上资料,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支付拆迁补偿款: 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 贷:银行存款 2、销售房屋给拆迁户: 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