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有规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超出当期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不予扣除,因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同期存款利息为12/200=6%,应调增非金融机构借款=40-40*6%=37.6万,为筹建固定资产借款利息应予以资本化,资本化利息=12万*9/12=9万;应调增所得税=9万,财务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合计=37.6+9=46.6万. 应纳所得税的计算: (1)计算征收办法: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 (2)按月(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