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中所称关联方具体指什么? 关于企业所得税所称的关联关系,《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在第九条曾经作过详细解释,但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下发后,对此又做出了新的规定,即: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所得税申报所称关联关系,原《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规定废止: 1、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