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为了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废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3部行政法规。 废止前述3部法规,是基于怎样的背景? 此举是否意味着全面放开生育限制? 折射了怎样的社会进程和意义? 红星新闻就此专访多位专家。 图据IC photo 【背景】 生育水平低于预期 群众生育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