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系某建筑公司职工,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3000元。该建筑公司为小陈缴纳社会保险费。2020年5月,小陈在工作期间,从5米高的器材上跌落,全身多处受伤。当日,小陈被送往当地医院住院救治,住院期间,因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为小陈安排陪护,那么,小陈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当由谁来承担呢? 律师解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