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业务审批权限管理,规范担保行为,防范和降低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篇》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高层应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担保政策的担保业务所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各业务部门、管理部门、各分支机构对内对外提供的担保事项。 第二章 担保人的申请审核 第四条 公司指定专门担保经办人员负责受理担保业务申请,具体人选由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