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杨某(女)、李某(女)、丁某(女)、顾某(女)与受害人杜某(女)、姜某(女)是昆山市某中专学校学生,年龄均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这4名女生平时就喜欢在校内拉帮结派,经常参与打架、强索同学财物,多次被学校记过处分。 一天下午,4人在一家KTV唱歌时,李某提到自己曾与杜某、姜某有过节,让其他3人帮忙教训一下。随后,丁某便打电话将两受害人骗至KTV。当天,4名女生同时对两受害人实施了殴打,并抢走两人身上现金约两百元。 几天后,4名女生又来到两受害人的宿舍内,手持铝合金棍子、湿毛巾再次殴打。她们还强迫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