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针对招标方、投标方、中标方、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机构等各个环节提出具体的意见、要求和惩罚措施,部分重点信息如下: 01 针对招标方 (一)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违法限定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不得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不得设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