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发布《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家单位关于促进攀枝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普通住房标准等11项措施。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注明时限的,按注明时限执行;未注明的有效期两年。 优化土地出让价款缴纳 文件要求,新出让的开发建设用地,按不低于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不少于5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纳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