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配套工程可否纳入企业固定资产? 首先,纳税人要明白固定资产的概念。根据《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同时有两个确认条件: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建工程什么时候结转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规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