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积极保护,但从早年的郭利天价索赔维权案,到近年的华为员工李洪元追索劳动报酬案,合理行使权利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似乎总是模糊不清。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强行索要较大数额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其基本结构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而正当的合理行使权利行为一般是在自身权益受侵害的情况下,以合法手段实施的维权行为。二者都可能使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