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版gsp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包括哪些 新版GSP改变如下: 1、在新版GSP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质量负责人资质)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是执业药师”,“(质量机构负责人资质)应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下同)大专以上学历,是执业药师”,这里明确规定了企业质量负责人和企业质量机构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而在老版GSP中只是规定“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2、多年来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