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转让房地产也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其中,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