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后没有成本发票冲回怎么办? 如果发票跨年度仍未到达,但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1)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_纳税年度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2)权责发生制原则,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3)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陛质上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所以,对暂估人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且纳税人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