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收优惠 财税[2016]12号销售额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还有就是需要交的时候可以减半征收在2019年开始 1、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 2、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