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可以税前扣除吗 一般来说不可以,但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单独用以税前扣除,必须同时提供合同、支付单据等其他凭证,以证明其支出的真实、合法。 不受期限限制取得有效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款的规定: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