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作为民事权利主体,与自然人一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二者有所不同: 1. 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法人不享有与自然人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 2. 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的时间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消灭。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3. 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