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作为合同保全制度的一种,指当债务人无偿处分行为或以不合理的对价交易导致其财产权益减少或责任财产负担不当加重,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有影响时,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民事权利。实践中,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等无偿处分其财产行为,严重侵害或影响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实现。 《民法典》第538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